2006-11-27 作者: 张立学 来源: 新疆日报
记者从自治区森林公安局了解到,塔城地区森林公安局11月上旬在乌苏市一举查获一起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雪豹案。
11月4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塔城地区森林公安局局长祁洪斌带领民警赶赴乌苏市,对涉嫌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雪豹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布控,实施抓捕行动。当日北京时间23时许,行动组将犯罪嫌疑人于志虎抓获,并当场从其租住处查获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雪豹(死体)一只,已加工的雪豹皮一张,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雪鸡10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马鹿制品鹿鞭和鹿肾、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北山羊肉若干公斤。
经查,犯罪嫌疑人于志虎是乌苏市皇宫镇人,个体经营者,于2006年10月间从犯罪嫌疑人马英(在逃)处非法收购上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私藏在自己租住处,伺机出售,牟取暴利。
2006年11月5日,犯罪嫌疑人于志虎被塔城地区森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